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支持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在运行经费、场地、仪器、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并严格履行年度考核与监督,具体为:

第一、在实验室人才引进与培养、研究生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2023年度1人入选国家杰青、2人入选国家优青,改善了固定成员年龄结构。除正常招生指标外,学校每年以学科交叉博士生培养计划方式支持实验室3~5名博士生招收指标,鼓励实验室开展交叉创新。

第二、围绕重点实验室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多方经费支持有力保障实验室稳定发展。实验室建设费:156万元,材料维护费:35万元,加强了实验室安全,提高了平台服务水平;获得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良好单位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良好机组。

第三、优化实验技术队伍。实验室设置专职行政秘书1名,技术人员3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新增实验技术人员1名。

第四、学校建立了定期年度考核制度,充分行使监督管理职责。